南京医科大学进入部委省共建大学行列
发布时间: 2015-10-12   浏览次数: 1218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发文,决定共建南京医科大学,这意味着,我校正式进入部委省共建大学行列。

  共建意义:在共建之后,江苏省人民政府将把我校列为重点建设高校,支持学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为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创造条件。

   包括:支持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临床医学“5+3”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临床教学实践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学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适度增加研究生招生计划,逐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比例;支持学校促进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的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水平,切实加强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学校建好附属医院,建立校院协同的有效机制和模式,改善附属医院硬件条件和就医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对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予以政策倾斜,支持学校新建扩建附属医院;加大对学校的经费投入,确保到2016年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达到教育部直属高校医学专业学生生均拨款标准;支持学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培养力度;支持学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将根据卫生计生行业发展需要、高等医学教育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指导,通过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包括:学校开展临床医学“5+3”本硕一体化培养试点;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项目、高层次人才计划等方面统筹考虑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我校积极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参照部委属高校附属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支持学校加强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在附属医院建设一批集医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在重点实验室建设及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扶持。完善学院基本建设与课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素养、提高学院办学质量。各分管院领导就所管辖领域下半年工作计划做了详细汇报,有关部门负责人做了补充汇报。

  共建职责:服从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的指导,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深化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医教研协调发展。

   我校及附属医院要主动适应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求,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重视和支持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及基层适用人才的培养,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视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首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达85%以上,为全国树立标杆;重视和支持江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口帮扶中西部地区医学院校,提升办学水平。


(图/文:转自南京医科大学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