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和2017年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6   浏览次数: 934

学院各部门、附属医院:

教师发展中心、康达研究院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启动2017年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申报工作。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立项课题。

(二)按期结题

1.提交《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请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申请书和开题报告中的研究目标、内容进行课题总结,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结题报告书》(附件1),《结题报告书》中的专家评审意见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阅。

2.提交研究报告一式1份。学院不限定统一格式,但应包括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主要观点特色进行总结。

3.提交附件材料一式1份。将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教材(封面及目录)、教学文件、获奖证书等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不易打印的电子成果可以刻录成光盘。

4.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结题证书。剩余研究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17930日,逾期统一收回学院账户。

(三)延期结题

1.如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即截止至2018630日;申请延期课题在延期期间可随时提交以上结题材料,学院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和组织集中结题。2018630日仍然没有提交结题申请的自动撤项,课题主持人一年之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2.所有延期结题和结题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一年内将不能申请新的院级科研发展基金课题。

(四)部门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结题汇总表》(含延期,附件3)一式1份。

(五)后期资助

对于本次按期结项,且最后结项结果为“优秀”的课题,将视专家意见,给予一定的后期资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立项申报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均可申报,优先资助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教辅人员。

2.附属医院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可申报;学院为获得立项的教育教学类课题提供资助,其它类课题由医院提供资助或自筹。

(二)申报要求

1.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分为医学类、理工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育教学类四个领域,具体比例根据每年的申报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但原则上向医学类倾斜。

2.鼓励学院各类人员自由探索,发挥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院内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强调课题的创新性,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性或跟踪性研究,为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做好培育工作。

3.选题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鼓励有开拓性、独创性的选题,鼓励结合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独立学院实际和学院学科发展现状进行选题。选题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力求具体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4.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研究者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照计划完成课题的条件。课题负责人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

5.每位教职工每年只能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请一项课题。已经申报校级及以上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的同名课题不得在本次申报中重复申报。如发现此类情况,并查明属实,将停止主持人两年内申报其它课题。

6.去年已经获得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立项的老师今年不得申报,待明年结项后方可申报。

(三)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1.重点项目:对学院发展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创新的项目,申报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每项资助500010000元。其中医学类和理工类每项资助1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育教学类每项资助5000元。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5000元。其中医学类和理工类每项资助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育教学类每项资助2000元。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申报书》(附件5)一式3份。

2.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中“研究基础”部分有关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汇总表:各部门秘书收齐本部门材料后,填写好《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以上13两类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三、结项和立项申报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201795日下午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10号教学楼210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djw@njmu.edu.cn。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逾期视为不报,不再单独联系。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康达研究院联系。联系人:何淑通,联系电话:0518-80689541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立项申报书.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度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康达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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