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06   浏览次数: 875

学院各部门:

连云港市社科联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连社联发〔2016〕12号),请各系部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第14周周一(5月23日)上午9点,材料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08),逾期不候。

联系人:徐君媛;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申报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5月6日

详细链接

http://sk.lyg.gov.cn/article/381.html

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连社联发〔2016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连政办发〔201475号)的规定,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现将《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426


附件

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201655日至525日(公休日不办理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至:连云港市社科成果评奖办公室,(地址:连云港市行政中心336办公室,电子稿传至邮箱lygskl@126.com,联系电话:8582578185825583)。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本市作者自2014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内部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2.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201211日至20131231日),申报时须具备下列条件:往届评奖未申报、未获市级以上奖项;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须由三位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提供文字推荐材料。

3.一位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两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5.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提供原版、新版成果,并出具盖有出版社公章的证明材料)。

6.“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以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7.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8.集体论文集、个人论文集不予申报参评。论文集中单篇论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可以申报。

9.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0.普及读物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1.已调离我市的作者的成果,其调离前发表的成果仍按我市作者条件申报参评。调入我市作者的成果,其调入前发表的成果可按我市作者条件和申报要求申报参评。

12.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13.已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三、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成果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和社科普及等17个学科分类,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分类自行选择填报。

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马克思大众化、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人文社科知识传播等普及读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类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申报参评。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者须从连云港社科网站(http://sk.lyg.gov.cn/)公告通知栏下载《连云港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并加入港城社科微信平台对本次评奖的相关通知公告进行关注。

2.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外文成果须附该成果的中文全文翻译及其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说明)、副本一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有关该项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的附属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3.评奖委员会对获奖的成果原件存档不退,其余的申报成果原件由申报人(或单位)于评奖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公休日除外)从申报点领回,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各省属、市属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成果数量较多的单位须集中整理报送纸质及电子材料。

五、成果奖励办法

1.本次社科成果评奖设一等奖15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60项,并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2.本次评奖将按省评奖办的要求评出连云港市推荐参加江苏省第十四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

3.评奖结果届时将在《连云港日报》或连云港政府网、连云港宣传网、连云港社科网以及港城社科微信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