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6   浏览次数: 867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课题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和江苏历史文化发展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国家和我省工作大局服务,为文化强省建设、社科强省建设服务。

  二、选题要求。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研究要重点关注江苏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确定申报选题,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条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申报。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6周岁(1981630日后出生);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2017630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可从我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基础研究一般为3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六、课题评审。本年度课题评审采取两轮评审。初评委托外省专家网上评审《论证活页》(匿名),根据初评成绩确定复评入围名单,复评委托专家评审《申请书》,按照复评成绩确定建议立项名单,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项目申报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申报要求。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修订版)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务请申报者使用最新版本申请书,凡使用旧版申请书一律视为无效。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xmsb.jschina.com.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申报者上传申报材料后,须动态跟踪审核情况。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以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应一致),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八、审核要求。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二级单位受理本校、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如有附院申报,申报单位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工作单位可填写自己单位名称,但必须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开头)。其他单位的课题申报由我中心审核受理。网上申报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主管单位不再退回修改。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活页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对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受理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14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2)申报数据表。电子版均发至邮箱kdjw@njmu.edu.cn。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69日至72日,请务必于630日之前提交至网上(可提前上传,提交后请及时告诉教师发展中心),当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纸质版。为纸质材料(审核后的版本)最迟请于630日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由学校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徐君媛,何淑通,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258880274888802747;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800-1636;申报系统用户维护咨询电话:(02558682050

    附件:课题指南.docx

          申请书(仅供参考,请从申报系统下载填写).doc

          论证活页.doc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

          申报数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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