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主要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对同意转自筹的项目,承担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院可以申报3项,当名额超过限额时,学院需要进行评审。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学校推荐。我院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附件2),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汇总填报《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请各部门在4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地点:10号教学楼210室。
联系人:徐君媛,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所在学校审核后,按照申报限额集中推荐。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请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登录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集中上传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对项目申报书、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内容及上传项目、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上传项目,逐项进行认真审查并确保一致,并于5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项目管理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将关闭。
(三)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成功后,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5月11日至12日集中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五、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项目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和省教育厅审定,确定立项项目。
附件:附件1 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限额.doc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doc
附件3 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