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部门,康达研究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吸引和激励留学人员来连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根据《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办法》(连人社规〔2015〕5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及经费分以下两类: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5万元。围绕我市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型装备制造以及港口和临港产业的发展需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市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2-3万元。资助新近来连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项目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各部门在申报时可不对项目进行类别划分,统一按科研项目申报。以往已获资助,且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市人社局和市人才办审定等程序后,按重点项目、启动项目予以资助,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评选。
三、申报材料
(一)《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表》纸质版本一式肆份,并报送电子版。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后填写。
(二)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留学回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本一份。《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的纸质版本统一装入档案袋内,并将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
(三)各部门统一汇总《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同申请表统一报送至邮箱。。
四、报送时间
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于2018年3月2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6办公室)。
联系人:程匡迪 联系电话:80689528
邮箱:hqckd@njmu.edu.cn
附件1.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连云港市“海燕计划”档案袋封面.doc
附件4:关于开展2018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连人社发〔2018〕4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