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本次申报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类。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申报相应奖项。
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完成人为江苏省内各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或其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3.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各类别项目申报具体条件按有关实施细则执行。
二、评选名额及程序
省教育厅对各项成果奖评审采取限额推荐、集中申报的办法。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我校限报5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我校限报10项。
省教育厅统一下发评选通知,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自愿申报,科研管理办公室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成果及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成果并公示一周。公示后,将集中报送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科学技术研究类)申报须知”。
2.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申报须知”。
(二)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学院各部门于4月20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19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hqckd@njm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史江,联系方式:0518-80689759。
附件:
附件1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科学技术研究类)申报须知.doc
附件2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申报须知.doc
附件3 2018年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相关材料.zip
康达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