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6   浏览次数: 1352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函〔2018206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机构建设水平,现开展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二)企业院士工作站

1.符合国家、省、市政策,符合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企业拥有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至8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三)非企业院士工作站

根据本年度省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部署,非企业单位确与两院院士有实质性合作且建站的,也可以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由地方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后,省厅统一审核研究。非企业院士工作站参照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书及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须附上单位基本情况、创新情况、与院士工作站的合作方向和内容、考核指标等独立纸质说明材料(盖章)。

二、支持方式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先期挂牌建设。对当年获批挂牌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的企业,市科技局将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给予一次性配套经费支持。按照省科技厅统一安排,对建设期满后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优秀单位给予建设资金后补助。

三、申报要求

限额要求。依据2017年大中型企业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年度统计工作情况,省科技厅提出了2017年新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限额指标,分配我市4个指标。院士工作站申报不受限额要求,且本年度,同一名院士团队已在苏南地区签约建站的,可在苏北、苏中地区再次建立工作站。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单位申报,对申报单位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查,对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核对上一年度企业科技活动报表填报数据,对申报院士工作站的单位核查合作院士是否在省内已建站,切实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单位推荐上来。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三份),于822日下午500前报送科研管理办公室,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邮箱:yongyouliu@126.com,过期不予受理。材料格式可从连云港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gkjj.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永友1896168786

2018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工作站申报推荐汇总表.xls项目申报书(工程中心).doc项目申报书(院士工作站).doc  

科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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